地产经纪须知2-房屋状况陈述书并不是一种房屋的担保书

一位买家在萨省买到一处房产,随后收到房屋状况陈述书,里面提及到房屋的屋顶,防潮和水处理系统一切运行正常,没有任何问题。也提及到曾有过后院排水系统问题,但已经做了最好的整修处理。

后来,这位买家自己也请了验房师,他给出了这样一个结果。在墙面油漆层底下隐藏着潮湿的痕迹而且已经渗透到地下室,但都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一切买房的手续都办妥了,随后问题出现了,因为后院有相当严重的积水,导致了房屋的外沿墙遭到一定的破坏,买主对整个排水系统做了整修,总共花了 $34000.于是买主把卖主告到了法庭,理由是卖家当初的房屋状况陈述书与事实不符,是扭曲事实的陈述。

经法院调查,房屋状况陈述书是Offer的一部分,但在整个合约里面没有陈述任何关于房屋水系统问题的任何担保。这样看来,房屋状况陈述书并不是担保书,卖家没有把有可能在将来成为隐患的地下室渗水问题陈述出来并不是扭曲事实的行为。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买家需要相信自己的验房师对房产作出正确的判断而不是依赖一张陈述书。买家要把自己设定成调查者的身份,请验房师查清楚房屋的真实状况,在任何时候都不建议依赖于卖家的任何承诺,因为即使卖家很清楚房屋存在的问题,也不保证会真实地陈述给买家。

总而言之,无论是买家或者房产经纪人都不应对卖家对房屋所陈述的事实有所依赖。诚信的买家应该完整而又真实地填写陈述书。买家和房产经纪人应该很清楚的意识到依靠和相信自己的验房师才是做出对房屋状况的最好判断。

当然,如果出于验房师的疏忽对房屋状况做出不准确的判断,那么验房师有义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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